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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军见已经达到了初步目的,于是隔三岔五就跟比她大8岁的王昭耀“打成一片”。不久,尚军就坐上了太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。王昭耀的家属在200公里外的宿州市,为了方便跟王昭耀厮混,尚军在阜阳市买了套房子,每到周末就名正言顺地回到“家”里,而这个“家”的“男主人”自然是王昭耀了。
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干部则分析认为,当年尚军与几位女领导关系融洽,对其仕途帮助甚大:先是曾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某某,尚军曾在原太和县法院院长王治仁的引介下,与王的这位校友相识,后她对尚军颇为赏识;再就是曾任阜阳地区专员、后任安徽省委高官的某某,作为同年生人,二人关系不错,尚军再婚就是乔牵线搭桥。
在王昭耀的关照下,尚军很快又荣升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……此后,尚军一路升官。阜阳撤地建市后,她升任副市长,接着又被任命为市政法委书记,一年后,她升任阜阳市委纪委书记、市委副书记,主管政法、计生等工作。
1992年初,任太和县法院院长仅一年多时间,尚军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副院长李某接任院长。这又一次让人们跌了眼镜。“因为尚军工作能力一般,业绩也一般,尽管进修过,但也还是初中水平。”
这些局外人对尚军的判断,与处于快速上升期发生质变的尚军相呼应。公诉书表明,从1992起,身为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尚军便开始大肆收受贿赂:
花钱能消灾,不花钱,有些时候,碍于情面,尚军也会满口答应,但事情要想办成,则遥遥无期。上文提到的阜阳市公安局她的老领导,身体不太好,想把在太和县工作的儿子调到自己身边有个照应,当时尚军一口答应,但直至其被“双规”、逮捕,此事依然没有着落。
其中,在“以色谋权”这条路上最有名的,莫过于仅有初中文化的女贪官尚军——她曾是安徽阜阳市公安系统的“一枝花”。
渐渐地,人们感觉到了尚军的变化,尽管这种变化是微妙的。太和县一位老干部给记者讲了个笑话,说尚军还是副指导员的时候,称呼他一个同事为“王叔”,很亲热,调到阜阳中院后,再见面,称谓已经改为“王哥”,到了市委工作的时候,直接称呼起了“王主任”,日见疏远。
1995年6月,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李某为女儿李某(省黄梅戏学校毕业生)毕业分配问题请尚军帮忙,尚军答应将李某安排到区法院工作。后李某送尚人民币现金2000元,尚收下。经尚军向有关人员打招呼,1998年7月,李某被分配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工作。
当上领导后,尚军更是有意脱去女性色彩,打造领导形象。由于文化水平低,字写得一般,而领导又常常需要签字,所以尚军每到一个地方,就常去逛逛书店,买些字帖过来临摹,以至于后来“写字很有特色”;领导常常需要讲话,尚军就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讲话水平,可能由于基础太差的缘故,多位受访者表示,直至调离阜阳尚军讲话水平依然一般,“哼哼哈哈充满官腔,让人不胜其烦”。